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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10 14:58: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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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申请时间政策申请持续到12月31日,建议尽量网上申请,或错峰申请,不要扎堆现场申请。二、申请条件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1、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在失业状态的

一、申请时间

政策申请持续到12月31日,建议尽量网上申请,或错峰申请,不要扎堆现场申请。

二、申请条件

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在失业状态的;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1、未失业人员;

2、退休人员;

3、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5、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为确保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尽快落地和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市本级和各县区可根据自身基金结余情况,明确辖区内失业补助金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在失业保险金的20%至80%之间确定,按程序审定后执行。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申请步骤

(一)网上申请(以来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建议通过智慧人社网上申请)

(二)现场申请(以前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建议前往现场申请)

以前我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地为永州市市本级的,建议前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复工复产政策对象窗口”申请:①领取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②复印身份证、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③取号待办→④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各县区现场受理场所由县区另行公布)。

六、温馨提示

1、网上申请时,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开户行填写(中国农业银行……);

2、注册永州智慧就业、智慧人社公众号时,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填且保证真实有效;

3、《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代办无效;

4、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核发失业补助金。